為切實做好我市軌道交通項目招標工作,擇優(yōu)錄取招標代理機構,11月27日,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就有關事項發(fā)布公告,全文如下: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負責徐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融資、建設、運營、資源開發(fā)的項目法人單位,現(xiàn)為了規(guī)范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取,有效地選擇有經(jīng)驗、有實力、社會信譽好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比選人的招標代理任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比選申請人進行比選。
1.項目比選概況
1.1 比選人: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1.2 項目名稱:徐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比選。
1.3 服務有效期限:本次比選產(chǎn)生的招標代理機構服務期限暫定1年,具體為2012年12月起至2013年11月止。
2.比選范圍和標段劃分
2.1 比選范圍
本次比選產(chǎn)生的招標代理機構的業(yè)務范圍主要為徐州城市快速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建設項目土建及服務、機電設備及物資采購等項目范圍內的招標代理服務。
2.2 標段劃分
標段劃分為土建及服務類招標代理庫(A標)和機電設備及物資采購類招標代理庫(B標)。每個標段將分別選取3名代理機構進入招標代理庫。比選人有權從中選人中選擇任一家單位承擔具體項目,并向受托單位簽發(fā)委托通知函,委托通知函作為招標代理委托合同的附件。比選人有權根據(jù)工程實際對中選范圍中的具體項目進行調整。
符合資格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只能選取一個標段進行報名。若出現(xiàn)報名集中在某一標段的情況,比選人有權對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進行報名標段的調整并通知比選申請人,比選申請人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xù)參加比選。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A標比選申請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且
A、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核發(fā)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甲級資質,外省招標代理機構需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備案;
B、通過ISO9000系列認證,注冊資金不少于800萬元;
C、近5年(2007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止,以所代理的項目向中標單位發(fā)放中標通知書日期為準,以下同)承接過不少于5個軌道交通土建及服務類招標代理業(yè)績;
D、擬投入的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具有招標師職業(yè)資格或注冊造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本科以上學歷、至少5年招標代理工作經(jīng)驗且近5年承擔過不少于2個軌道交通土建及服務類招標代理業(yè)績的項目負責人;
E、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約能力和商業(yè)信譽。
3.2 B標比選申請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且
A、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核發(fā)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甲級資質同時具有商務部核發(fā)的機電產(chǎn)品國際招標甲級資質,外省招標代理機構需在外省招標代理機構需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備案;
B、通過ISO9000系列認證,注冊資金不少于800萬元;
C、近5年(2007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止,以所代理的項目向中標單位發(fā)放中標通知書日期為準,以下同)承接過不少于5個軌道交通機電設備及物資類招標業(yè)績;
D、擬投入的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具有招標師職業(yè)資格或注冊造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本科以上學歷、至少5年招標代理工作經(jīng)驗且近5年承擔過不少于2個軌道交通機電設備及物資類招標業(yè)績的項目負責人;
E、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約能力和商業(yè)信譽。
3.3 比選人不接受比選申請人以聯(lián)合體的形式參與本項目的比選活動。
4.比選方法
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比選文件。
5.比選文件的獲取
5.1 有意向購買比選文件且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請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1月30日期間、每日9:00~17:30(北京時間,下同),由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副本)、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副本)、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證及一套上述資料的彩色掃描件(須裝訂成冊、逐頁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到江蘇省徐州市彭城路81號國投大廈1307室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每本500元整,售后不退。
6.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所有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編制比選申請文件。比選申請文件應該使用漢語編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6.2 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5日上午9:00,比選申請人應于當日上午9:00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江蘇省徐州市彭城路81號國投大廈十二樓會議室。
6.3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體
7.1 本次比選公告在徐州市國有資產(chǎn)投資經(jīng)營集團有限公司(目前與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合署辦公)網(wǎng)站(http://www.xzgt.cn)、徐州建設工程交易網(wǎng)(http://www.xzcet.com)和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JSZB)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江蘇省徐州市彭城路81號
聯(lián)系人:胡先生侯先生
電 話:0516-83100668-8585(工作時間9:00~17:30)
傳 真:0516-83100601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對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的澄清
關于公告中“3.1 A”和“3.2 B”中“外省招標代理機構需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備案”的說明:比選申請人可在中選后,根據(jù)蘇建招[2001]364《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蘇建招[2005]161號《關于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跨地區(qū)經(jīng)營和設立分支機構若干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備案程序。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